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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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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曹飞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83,872,726 |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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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曹飞 |
不超过:93,709,233股 |
不超过: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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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场价格 |
协议转让/非公开发行/集中竞价交易 |
个人投资及资金安排需求 |
曹飞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9,188,801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928,585股,通过非公开发行及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260,216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
曹飞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4,520,432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曹飞先生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等原因连续停牌时间10个交易日以上的,减持计划将在公司复牌后顺延相应的交易日实施。
1、2015年1月《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2016年3月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承诺:本人通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本人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期限已届满,曹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一)曹飞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曹飞先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