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010-85670030 传真:+86 010-85670030 邮编:100022 百川能源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l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8,645,1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8.816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东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A股
788,639,808
99.9993
4,800
0.0006
500
0.0001
2.0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786,213,968
99.6917
2,430,640
0.308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律师:解冰、叶茂鑫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