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010-85670030 传真:+86 010-85670030 邮编:100022 百川能源投资者关系
公司拟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百川能源
60068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思萌
许健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
010-85670030
传真
电子信箱
baichuandsh@163.com
(一)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主营业务为城市管道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燃气具销售。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燃气销售业务。目前,公司已在河北省廊坊市、张家口市、沧州市、保定市以及天津市武清区、湖北省荆州市、安徽省阜阳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区进行燃气经营。公司气源主要为管道天然气,公司从中石油等上游气源方采购天然气,通过所属城镇门站后再经由管道、CNG 加气站等方式向下游用户销售。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工商业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目前终端天然气销售价格已基本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2、燃气工程安装。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燃气具销售业务。公司对燃气灶、燃气壁挂炉等燃气具实施大宗采购,向开发商或用户销售燃气具,并收取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数据,2025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5.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1%,天然气产量2,620.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3%,连续九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天然气进口量1,764.6亿立方米,同比下降2.8%,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降至40%,处于“十四五”最低水平。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5年4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能源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2025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核定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压缩供气环节,减少层层加价,降低下游用气成本。2025年9月,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国家发改委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系油气管网监管领域出台的首个部门规章。
“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天然气是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广泛应用于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发电、交通、化工等领域,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在能源结构调整、“双碳”目标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天然气作为新型能源体系的稳定器,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23年
总资产
7,921,348,544.80
7,707,990,695.03
2.77
7,871,150,41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60,609,188.70
3,669,984,599.12
-2.98
3,638,284,588.00
营业收入
5,205,361,285.72
5,090,704,821.92
2.25
5,223,303,178.65
利润总额
382,555,823.11
455,646,152.07
-16.04
533,498,8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162,372.19
319,023,081.77
-25.66
368,421,44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5,895,831.02
277,163,541.76
-40.15
280,991,30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0,060,964.03
698,641,576.74
-39.87
668,630,172.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5
8.69
减少2.14个百分点
9.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69
0.2379
-25.64
0.27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2,064,343,869.88
844,058,719.13
780,084,967.62
1,516,873,729.09
104,323,987.93
60,211,193.05
24,595,092.84
48,032,09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0,630,946.76
18,276,323.00
12,320,376.03
34,668,185.23
-255,138,219.96
52,927,310.17
107,990,438.25
514,281,435.5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4,57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8,9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4,273,984
35.37
质押
298,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东海
177,450,696
13.23
101,581,000
境内自然人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19,952,936
28,200,000
2.10
15,000,000
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810,000
2.00
无
其他
王东江
22,414,526
1.67
18,940,000
王东水
19,938,281
1.4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2,749
13,053,868
0.97
杨三宝
10,600,000
0.79
俞习文
8,343,900
0.62
周国平
7,100,200
0.5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东海、王东江及王东水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5亿元,同比增长2.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25.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76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