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010-85670030
传真:+86 010-85670030
邮编:100022

百川能源投资者关系
投资者关系公众号

公司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公司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8-10 19:21:17 点击量: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6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7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资管”)通知,百川资管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707号),百川资管以其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关于百川资管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713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