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010-85670030 传真:+86 010-85670030 邮编:100022 百川能源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事件
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旭辉、立信
2014年报
预计3,000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超华科技
2014年年报
预计800万元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李顺利
2004年
2012年
2017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昀
2019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揭明
2005年
2016年
(1)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顺利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年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019年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020年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020年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昀
(3)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揭明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处分。
项目合伙人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其近三年未曾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作为2020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