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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递交、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