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2号院丽泽平安金融中心A座2301 电话:010-85670030 传真:+86 010-85670030 邮编:100022 百川能源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2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2)。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1年7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7月9日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2,608,484
37.61
2
曹飞
194,872,726
14.30
3
王东海
177,450,696
13.02
4
荆州贤达实业有限公司
78,267,836
5.74
5
红塔证券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480,000
1.94
6
王东江
22,414,526
1.64
7
王东水
19,938,281
1.46
8
荆州市景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859,770
1.38
9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17,958,391
1.32
10
刘晋礼
8,523,000
0.63
注: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