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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0日,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海先生发来的通知。王东海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7,260,000股完成股份解质手续,并将上述股份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王东海
本次解质股份(股)
27,2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5.3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解质时间
2022/3/8
持股数量(股)
177,450,696
持股比例(%)
13.0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73,74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1.5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1
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1、交易情况
初始交易日
购回交易日
约定购回式交易证券公司
交易数量
(股)
比例
2022/3/9
2022/9/7
国泰君安
2.00%
2、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性质
交易前
交易后
持股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150,190,696
11.02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12,608,484
37.61
王东江
22,414,526
1.64
王东水
19,938,281
1.46
王文泉
346,157
0.03
合计
732,758,144
53.76
705,498,144
51.76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王东海先生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王东海先生。
(4)待购回期间,王东海先生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