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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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21-3-9 15:20:48 点击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l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l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7,473,614.86元。截至202012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8,223,575.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0元(含税)。截至20201231日,公司总股本1,442,740,31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9,729,509股后应分配股数共1,363,010,80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9,793,564.33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8.6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13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35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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